法國第五共和憲法大體上是綜合Charles de Gaulle的強化總統職權與Michel Debr?的合理化內閣制,前者重點在總統的基礎上強化總統的行政權,後者則在議會的基礎上增強內閣的權力,於是成為「二元型的內閣制?。合理化內閣制大致上著重幾項重要的制度性安排:首先是強化政府的地位。其次是立法範圍之限制。第三是削弱國會對財政事務之控制。第四是委員會權限之削減。第五是政府擁有限制辯論的權力。第六是不信任投票的重重限制。最後則是憲法委員會。 而在分析台灣現況時本文將從以下幾個面向觀察,首先是行政院長任命權之歸屬,其次是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的關係,最後則是立法效率與立法品質。因此本文的目的在於,藉由我國合理化內閣制的實施經驗分析台灣當前的政治亂象並提供相關建議做為我國未來改革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