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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非營利組織推動九二一重建社區總體營造之研究
    Other Titles: A study on the Impetus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n 921 Earthquake Post-disaster Community Empowering
    Authors: 翁文蒂
    Contributors: 彭懷真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Keywords: 非營利組織;九二一災後重建;社區;社區總體營造;市民社會
    non-profit organization;921 Earthquake Post-Disater Recoveery;community;community empowering;civil society
    Date: 2002
    Issue Date: 2011-05-19T05:34:05Z (UTC)
    Abstract: 百年來最大的九二一地震,雖然造成重大災難,但也激發國人愛心,除許多公益慈善團體自動自發加入救援、安置、重建工作行列外,社會大眾更是紛紛慷慨解囊捐輸,賑濟災民,充分展現心中大愛。此次九二一地震重建經驗暴露出公部門的許多失靈的現象,兼以多元民主社會快速發展,人民自覺與權力意識高漲,在共同受災、救災經驗的引領下,許多外來的或在地的非營利組織逐漸成長茁壯,並在災後重建工作中扮演社區總體營造的推手。 重建社區在非營利組織的協助下,一股重建的力量正徐徐注入社區居民的內心,「新的文化」、「新的典範」、「新的社會」並在逐漸蘊釀形成當中,它可能是扭轉重塑臺灣成為「市民社會」的最佳契機,如能深入研究瞭解非營利組織進入社區後,是什麼信念、力量讓他們參與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並堅持到現在?其與當地社區發展協會、政府、其他非營利組織間如何互動?如何進行社區培力?又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後社區有何轉變?非營利組織未來發展方向?社區未來發展願景?及非營利組織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困難與建議?除能為日後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提出更佳的詮釋與策略外,勢必亦能開創出「社區」、「非營利組織」、「政府」三者間互動、合作的新紀元。 針對前項重點進行研究分析,獲得下列研究結論: 一、本研究主要受訪者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動機,可歸納為故鄉情懷型、回饋鄉里型、關懷弱勢型、維持生計型、增長閱歷型、重生感恩型、遵循政策型、實踐理想型、良知型等9大類型。其中因故鄉情懷型而投入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者有5位,均為男性,為最多;其次依序為關懷弱勢、重生感恩、遵循政策型,各有2位;其餘回饋鄉里、維持生計、增長閱歷、實踐理想、良知型者僅各有 1位。 二、受訪者對社區總體營造之認知,有9位受訪者對社區總體營造概念認知度高,有5位是中度認知,有3位是低度認知。認知度高者,其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的動機多屬於關懷弱勢、重生感恩、或秉於理想、良知者。 三、受訪之非營利組織與當地社區發展協會互動情形良好者,僅有1個組織,原因是該組織的受訪者也是社區發展協會的成員,在成員重疊情形下,容易溝通,建立共識。互動情形尚可者,有10個組織,原因包括社區發展協會的角色薄弱、功能不彰,或與社區發展協會有一段空間距離。互動情形不良者,有6個組織,原因是社區發展協會不做事,只圖謀個人利益及競奪資源。 四、社區內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非營利組織間之互動情形,可分為合作型、依附型、對立型、獨立型四大類型。屬於合作型者,計有4組,合作原因包括組織領導人公正無私的魅力,及組織成員具有重疊性,易於溝通合作。屬於依附型者,有5組,依附原因包括主體組織具有多項專業或行政能力,及附體組織未立案,必需藉主體組織對外行文。屬於對立型者,計有4組,發生對立原因包括對社區有過高期許,及對於社區培力的方式觀念不相同、爭取資源。屬於獨立型者,計有6個組織,獨立原因為組織功能不彰,少與其他組織合作互動。 五、分析非營利組織與各級政府之互動情形,發現與鄉鎮公所及縣市政府互動良好之原因,多係基於宗親、人情關係,以及爭取經費資源;與中央政府互動良好者,則係因服務績效受到肯定。至與鄉鎮公所、縣市政府互動不良原因,多係涉及政治派系或選舉恩怨;與中央政府互動不良原因,是政策規劃或執行未符民主參與精神。 六、非營利組織推動社總體營造後發現社區轉變的情形包括:人際親近(疏離)、觀念提昇、促進參與、互助合作、環境改善、社區聯合、組織合作、閒置空間運用、競奪資源等9項。其中觀念提昇、促進參與、互助合作、環境改善、社區聯合、組織合作、閒置空間運用等7項,均屬於正面的轉變;至於競奪資源1項則為負面的轉變;另人際親近(疏離)1項,正負兩面均有在社區發現。 本研究從關係網絡分析,發現非營利組織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模式可分為融合型、夥伴型、在地型三種,其中融合型最具發展潛力。並以非平衡系統的耗散結構理論、新社會運動及都市社會運動理論、充權理論、市民社會等論述分析重建社區發展之趨勢。最後再以研究結論與發現,提出相關建議,以作為未來規劃及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之參考。 本研究之建議分為三方面: 一、對政府相關部門之建議:包括加強各級政府對社區總體營造的理念與作為、修正不合時宜的法規與制度、扶植培育社區菁英發展社區型的非營利組織、建構社區規劃師制度、建立人才下鄉機制、檢討修正經費補助方式、設立社區營造基金、健全中介組織並與其訂立協約、建置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系統、鼓勵社區組織發展區域性聯盟。 二、對非營利組織部門及人員之建議:包括非營利組織宜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以公共利益為考量、化派系阻力為助力、加強工作者專業知能與倫理、建立公開徵信制度、與其他社區營造共生共榮的願景。 三、對學術部門之建議:包括協助政府突破傳統社區工作的瓶頸、成立社區營造研究發展中心、積極倡導催生中介組織等。
    Appears in Collections:[社會工作學系所] 碩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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