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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九二一震災組合屋政策評估之研究
    Other Titles: The Research on the Assembled Houses Policy Evaluation of the 921 Earthquake
    Authors: 吳錦源
    Wu, Jiin-Yuan
    Contributors: 楊永年
    Yung, Nane-Yang
    東海大學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Keywords: 政策評估;組合屋
    Policy Evaluation;Assembled Houses
    Date: 2003
    Issue Date: 2011-05-19T06:40:34Z (UTC)
    Abstract: 論文摘要 興建組合屋是災後處理居住問題之最快速與權宜的手段之一,由於台灣在九二一地震後首次使用組合屋,興建之初,未能考量土地使用、環境衛生、酷熱氣候、道路交通、治安等因素,且在興建、管理、運作等過程均欠缺經驗,茲衍生居住年限、環境衛生、基地排水、隔音、隔熱等問題。因此,本研究希望透過組合屋政策結果之評估,深入瞭解組合屋政策的形成、規劃與執行是否存在問題。 本論文採用參與觀察、深度訪談及法令規章與檔案檢視的質性研究方法,在參與觀察是以南投市大愛一村組合屋為對象,深度訪談則訪問九二一重建會、內政部營建署、台中縣、南投縣政府、大里市、東勢鎮、新社鄉、南投市、埔里鎮、中寮鄉公所及上述鄉鎮市所轄八個組合屋社區。重建會訪問副執行長、科長、科員,營建署訪問主任,地方政府訪問主管或承辦人,組合屋則訪問主任委員及住戶。中央機關以政策規劃之問題認定、方案選擇、政策合法化及法令為訪談題綱,地方政府以政策執行之執行態度、執行方法、標的團體、機關間的溝通協調為訪談題綱,組合屋社區則以災民感受有關之居住品質、居住年限、治安交通及政府機關的回應情形為訪談題綱。 本研究有六點發現:一、組合屋政策規劃有瑕疵,例如在組合屋規格大小、興建場地、居住品質、居住年限、後續之安置措施等方面災民感受均不佳。二、地方政府對組合屋政策執行有問題,例如組合屋政策是由上而下執行模式,地方政府自主空間不大,面對問題,多數無法自行解決,均需轉報中央處理。對於重大政策修正,地方政府也未參與,無法掌握最新趨勢,造成執行拆除工作受到災民責難,打擊基層士氣。三、居民對政府興建組合屋安置災民持肯定態度。四、居民不滿政府無法兌現「先安置後拆除」政策。五、政策之形成、規劃與執行均注意到災民感受,例如規劃三種政策讓災民選擇;購買國宅提供優惠措施等。六、少數災民以自利的觀點檢視安置政策,例如對各類住宅,抱持否定的態度;將組合屋當倉庫使用,等待更優渥的搬遷經費等。 為使組合屋政策更趨完善,提供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加強政策規劃能力。建議將規劃方面所面臨的問題,如居住品質、數量多寡、居住年限等蒐集完整資訊,建立檔案備用。另定期舉辦政策規劃培訓講習,提昇政府的行政能力。 二、加強府際關係,建立由下而上執行模式。建構由下而上的執行模式,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權力、責任與義務,讓地方發揮因地制宜的功效。 三、改善組合屋居住品質。有效評估居住年限,並配合數量的控管,在施工過程中,使組合屋之間的空間加大,另選擇隔音、隔熱效果較佳的材質興建,有效提高居住品質。 四、廣建平價住宅及重新規劃組合屋,以安置受災戶。妥善應用民間捐款,廣建平價住宅,對於沒有重建能力之低收入戶,建請將組合屋重新規劃使用,作為弱勢族群之安置屋。 五、加強政策宣導,促請災民配合後續的整併拆除措施。另對於無法全面兌現的再安置政策,亦應坦然相告,請求諒解。 六、改善安置住宅格局價格,展現公權力斷絕投機行為。改善房屋格局,訪查當地行情,再以打折的方式出售。對於極少數災民,霸佔組合屋當倉庫使用,應強制拆除,斷絕投機行為。
    Appears in Collections:[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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