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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中國先民敬天宗教觀與先秦儒家敬天文化之探討-----兼論當代社會天心之失落
    Other Titles: On the religious view of worshipping in ancient China ----and a study on the respecting to the Heaven
    Authors: 王怡仁
    Wang, Yee-Jen
    Contributors: 魏元珪
    Wei, Yuan-Kuei
    東海大學宗教研究所
    Keywords: 先秦儒家 敬天文化 天心 宗教觀 天道
    the respecting to the Heaven
    Date: 2004
    Issue Date: 2011-05-19T06:56:56Z (UTC)
    Abstract: 考諸中國歷史,早於先秦以前即已出現「天」之概念,自三代以來,「天」更是諸多文史哲與宗教學者所探索的核心問題。自然意義的「天」,自然、無為,是一種不受人力與任何外力之干涉,而自作安排,自然如此之意的「自然天」,其類似老莊思想的「道」,自從先秦典籍中將「天」位格化、神格化以後,宗教意味較濃,把「天」視為具有意志、無所不在、能溝通與賞善罰惡,具有智慧與無上權威,能左右人事的「位格天」。 古代的政治、社會往往與宗教現象、儀式、禮制等等所呈現的宗教性息息相關,而夏、商、周三代正是中國宗教的奠基時期。《禮記?表記》中云:「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禮尚施」,夏、周都「事鬼敬神而遠之,近人而忠焉」,殷人則是「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也就是說,夏代尊天命,殷代尚鬼神,周代重教化,明顯反映三代宗教差別的特色。 從原始氏族社會到夏商周國家體制的建立,「君主」從氏族社會最高的家長,逐漸成為國家最高的統治者,統治階級則按血緣親疏來分配權力和財富,因此,出現了反映君權的「天神崇拜」,「天神崇拜」正是從原始精靈崇拜中所發展出之『至上神』信仰(The Belief in High Gods)觀念,當原始氏族社會為奴隸制的國家所取代時,一種象徵著奴隸制國家權威的「最高神」就取代了氏族神而出現,把「天神」視為統率百神之首神,天神乃逐漸具有社會屬性,反映著人間統治者的權威。 相對於原始民族社會之祭祀天神,夏代之時已具體化的把「天」視為至高無上的神,乃人間主宰,對內統治萬民要借助天命,出師征討外敵則視為是恭行天罰。 殷商時代則是多神信仰,上帝被視為人間與自然界的最高主宰。《尚書》把上帝人格化,具有喜、怒、憐恤之情,到了西周,《書經?周書》與金文所表現的「天道」觀非常相似,上帝的觀念逐漸與形上的「天道」觀念混合。 殷商統治者所敬奉的天神是「帝」,而殷商帝王的祖先在逝世之後可以作為「上帝的賓客」,並且和上帝生活在一起。這也充分說明,在當時殷人的上帝觀念之中,「上帝」與「殷商的統治者」有著直接的關係,而『上帝』這一概念也正是在殷民族實現其一統天下的基礎上創造出來的。殷人的宗法奴隸制度尚在初級發展階段,周人滅殷以後,強化了宗法奴隸制度,使其成為整個國家機構、政治制度的基本體制,建立完備的宗法繼承制度,天神不再是一個具有主宰自然、降禍賜福之上帝,而是改變成一個「唯德是輔」的上帝,周王是天帝之子,故稱為天子,他從天神那裡取得統治天下的統治權,必須「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才能做好天神的忠實代理人,因此,「天神」不僅是王權的賜予者、保護者,還是王權的監督者、限制者,國君不能肆虐淫逸,而應該要照顧下層人民的利益,否則,天命將要轉移到新的有德者身上,這種思想的主要提倡者是周公。周公將天神崇拜加入宗法倫理的色彩,提出了「以義理規定神性」的天命論,奠定了此後數千年宗法性傳統宗教信仰的基礎,作為封建社會正統信仰的儒家天命說,就是在這個基礎發展起來的。 商周之際,中國的原始宗教有了新的方向,在濃厚的宗教氣氛之中,理性的人文思想逐漸昂揚,周人克殷之後,令其在艱苦的處境之下逐漸體認人之行為的重要性,戰戰競競地鞏固克殷之後新局面的維持,在困境之中,體悟到「憂患意識」,由此憂患意識而產生人的自覺,這是一種新精神的躍動,使傳統宗教有了新的方向,亦即「人的自覺意識」與「上帝觀念」的轉化結合為一,成為人文思想發展的原動力。天命漸漸從它的神秘之氣氛中擺脫出來,而成為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加以了解、把握。綜觀天命的性格,賞、罰、愛、害,其皆兼而有之,尤其是「天命不易」、「天命靡常」的觀念更深入周人心中。「天命靡常」已指出天命的不可捉摸,而為了自求多福,所延伸的乃是「敬」的觀念,由「敬德」、「明德」而提昇了道德性格的人文精神,從而消解了天命的束縛,人存在的價值乃漸次彰顯而受肯定。 孔子以前,「天」之觀念,基本上由原始宗教對自然天體之崇拜而演變為具意志與主宰性之人格神涵義的天神崇拜,在先秦典籍《詩經》、《尚書》中所提及之「天」、「上帝」、「天帝」大都意味一人格神。在古典經籍中,「天」固然含有原始宗教以來之主宰神明的意義,但此種意義至孔子之時逐漸由一純粹的道德意義所取代,在儒家觀點之中,「天」事實上就是一超越的、至高無上的道德實體。 論文第一章首先從原始宗教的角度來探討天思想,其中包含了對日、月星辰等自然天體之崇拜、有關原始人民與社的祭祀以及夏商周祖考之祭祀等諸項目的探討。 第二章分別從先秦典籍《詩經》、《書經》、《左傳》、《禮記》之原典原文的研究角度來探討天思想,《詩經》、《書經》所言之天大體上皆指一有意志與位格的主宰天,至《左傳》之時則轉變為群神天,而《禮記》之〈中庸〉篇章則確立了天之義理性,使其具備了道德屬性。 第三章從夏、商、周三代等歷史角度來探討天思想。第四章則由先秦儒家孔孟荀三子對天思想的觀點來探討天思想,其中孔、孟二子的天道觀念為一具意志的主宰天,荀子則以天為一純任自然的運行法則。論文第五章則從天心的文化與道德的角度來探討天思想。 第六章則在探討當代社會人類天心失落的原因以及其可能面臨的處境。末章除了從孔、孟二子的觀點來探討天際與人際的關係之外,並從現代社會的角度再論宗教價值之重建問題。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將引用先秦典籍《詩經》、《書經》內之原文來作探討,以求得先秦時期之天思想,同時參考今人之專門研究著作,以便將有關先秦時期天思想之觀點的相關資料作有系統的分析與整理,並從現代觀點的角度來探索其在今日社會所具有之價值。
    Appears in Collections:[宗教研究所] 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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