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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ease use this identifier to cite or link to this item: http://140.128.103.80:8080/handle/310901/4884


    Title: 早期療育服務使用及滿意度之調查研究~以台中縣發展遲緩兒童家長為例
    Other Titles: A Study of Usages and Satisfaction of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s from the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within Taichung County
    Authors: 黃英琪
    Huang, Ying-Chi
    Contributors: 王篤強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Keywords: 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使用;滿意度
    developmental delay;early intervention;service usages;satisfaction
    Date: 2004
    Issue Date: 2011-05-19T07:03:18Z (UTC)
    Abstract: 論文摘要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近年來受到政府廣泛性的重視,成為兒童福利服務的重點工作之一。其不僅保障兒童的健康權益,更可以減少家庭的負擔與社會成本的支出。而國內外相關研究均指出,家長是決定兒童早期療育成效的重要關鍵。然而,回顧台中縣自辦理早期療育服務至今,對於早期療育健康照顧體系(包括通報轉介中心與個案管理中心)服務執行的成效評估,仍僅偏向於實務供給層面與政策面的改善為主,對於服務使用者(發展遲緩兒童家長)的服務使用狀況與滿意度,並未納入體系運作之評量範圍。如此,缺乏需求面的理解,對於體系內福利服務的品質、數量與容量等相關政策作為,是否符合發展遲緩兒童家長於資源取得與運用上實際狀況的明白,甚為不利。因此,本研究即依據Andersen(1995)健康系統模式,從發展遲緩兒童家長角度出發,探討傾向特徵、獲取資源能力、以及需求因素等家庭人口特徵與服務使用及滿意度之關係。 本研究分別採用系統隨機抽樣與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在通報轉介中心部分抽選200位、個案管理中心80位家長,進行電話訪談;抽樣比率為33.6%與27.2%。在透過社會科學統計分析方法進行資料分析後,得到以下幾項主要的研究發現與結論: 一、通報轉介中心方面: (一)台中縣早期療育健康照顧體系內,進入通報轉介系統的兒童中, 男童明顯高女童,比例為7:3,平均年齡為4.3歲。 (二)「家庭其他成員支持兒童使用早期療育服務的態度」,相較於 「覺察兒童有發展遲緩現象而願意尋求專業協助的家長」,有偏 低的現象。此外,家長在使用醫療復健諮詢服務上的頻率最高。 (三)家長表示教育、家庭協助諮詢服務適切性有偏低的現象,分別僅 約有二成九及三成一的家長表示肯定。另有九成以上的家長對於 社會工作員的服務態度與語言可近性表示滿意。反之,有三成三 的家長表示服務的充分性有不足的現象。 二、個案管理中心方面: (一)兒童年齡多集中在4∼6歲與7歲以上兩階段,且有高達八成的兒童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性別比例上,男童有明顯高於女童的趨勢 (7:3)。 (二)「諮詢服務」為家長最常使用之服務類型,滿意度亦最高。另在 服務效果中,「兒童的發展成效」有高於「家長的認知成效」的 現象。 (三)家庭協助服務模式單一化,家長在服務使用時間與交通上的可近 性偏低。至於療育補助的提供,能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增加家長 參與早期療育服務之動機。 (四)父親職業為軍公教者,均曾使用家庭協助服務;反之,家長婚姻 狀況為未婚或離婚者,均未使用。另外,教育程度高的家長,其 一方面對於兒童問題的覺知與主動獲取社會福利服務相關訊息的 能力越好;另一方面他們對於教育與醫療復健服務重要性、以及 經濟補助適切性的看法亦越趨於正向。 (五)「母親國籍為大陸與東南亞籍者」,對於各項服務滿意度的整體 得分,相較於「母親國籍為台灣籍者」,有偏低的現象。 (六)語言能力為客家語和東南亞語言、領有低收入戶經濟補助、家庭 主要決定者態度不支持兒童使用早期療育服務、以及社區中缺乏 療育資源的家長,其使用家庭協助服務的比例有相對偏低的現 象。使用客家語、東南亞語言為慣用語的家長,對於醫療復健服 務適切性的看法,相較於慣用語為閩南語、國語的家長,滿意度 有偏低的現象。社區療育資源可及性高者,家長對於家庭協助服 務的滿意度就越高。 (七)求助意願低以及無早期療育服務使用經驗的家長,對於使用家庭 協助服務的比例就越低。兒童障礙程度高者,家長使用醫療復健 服務、諮詢服務的比例也相對較高。 (八)接受屯區個案管理中心服務之家長,對於經濟補助、家庭協助服 務的滿意度,以及服務的可近性、滿意度等,均有明顯高於家長 使用山海線個案管理中心服務之現象。 ? 針對上述研究發現與結論,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項參考性建議: 一、對台中縣政府早期療育政策措施的建議: (一)政府通報轉介之職能有待釐清,以確保服務對象之權益。 (二)早期療育服務應以社會中相對弱勢群體為優先考量之服務對象。 (三)政府療育補助應穩定供給,以確保兒童服務使用上的連續性。 (四)未來可思考針對發展遲緩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兩服務人口群,規 劃不同之健康照顧服務體系,以避免兩者於資源有限的前提下, 可能產生服務使用上的排擠效應。 二、對通報轉介中心的建議: (一)加強早期療育多元語文宣導工作 (二)應確保家長在服務使用上可及性 (三)通報轉介中心之角色功能應有效落實充分告知家長服務供給項 目,以及增強家長權能為兒童連結早期療育相關資源等兩部分之 職能。 (四)應充分瞭解台中縣早期療育相關資源分佈狀況之概念,以增加服 務的可近性,使家長能順利、有效取得資源。 三、對個案管理中心的建議 (一)應確切告知家長服務供給單位間的服務輸送流程,使服務對象對 於體系之運作過程與服務供給單位間之職責分工,能清楚知悉, 以提升社會工作服務之專業責信。 (二)轉銜服務應即早規劃,並於兒童轉銜後落實追蹤輔導之工作。 (三)早期療育服務模式多元化為未來服務之取向 (四)落實家庭協助服務,增強家長權能。 (五)增加社會工作實務專業人員的文化敏感度與語言溝通能力 關鍵詞:發展遲緩(developmental delay)、早期療育(early intervention)、服務使用(service usages)、滿意度 (satisfaction)
    Appears in Collections:[社會工作學系所] 碩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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