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 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十一日公布,其中悠關消費者權益 最大者,當屬第二章第一節「健康與安全保障」之規定,尤其該法第七條之 規範內容,更是揭櫫我國商品責任為採取無過失主義之具體規定。然而,觀 之外國商品責任之立法例,各國為妥適衡量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雙方之利 益,莫不對此制定專法加以詳細規範,而我國法對此卻僅以四個條文(第七 條至第十條)規範之, 適用上不免稍嫌疏漏,以致疑義叢生。本文乃鑑於 商品無過失責任規定,影響消費者權益至鉅,故為澄清疑義 ,並使相關問題 能有合理妥善之解釋與適用,於是乃參酌外國法之規定,而對我國消保法第 七條做一較深入之比較與探討,希冀本文之研究,能對商品無過失責任之適 用,提供些許之助益。本論文共分五章十八節,約九萬言,茲簡述如下:第 一章:緒論,分為二節。此章首先闡明本文研究之問題所在,並說明研究之 動機、目的、範圍與方法。第二章:無過失責任之概說,分為四節。第一 節序說為敘明現代工商社會商品責任之特質及無過失侵權責任之意涵。第 二節為說明商品無過失責任之立法背景。第三節為針對商品無過失責任之 理論基礎加以詳論 ,用以探究其與一般過失侵權責任之差別所在。第四節 則為對我國消保法暨第七條之立法經過,加以介紹。第三章:外國法制之 比較觀察 ,分為四節。美國為商品無過失責任理論之創始國 ,其有關理論 與判例最為完善;歐洲經濟共同體之「產品責任準則」,則為代表整個歐 洲之立法動向;此外,德國與日本為大陸法系國家之代表 ,其立法體例,常 為我國法適用上之重要參考。因此,本章乃針對上述四個國家 ,有關產品 責任之立法背景及其內容,略加介紹,以供參考。第四章:我國消保法第七 條之解釋與適用 ,分為八節。本章乃針對無過失責任之核心條文,即消保 法第七條,加以詳論 ,此可謂是本文重點之所在。舉凡有關第七條之歸責 原則、責任主體、請求權人、構成要件、免責抗辯、舉證責任、法律效果 、消滅時效等重要之問題 ,本文皆先臚列外國法之相關規定,以為參考, 並參酌國內學者之有關論述,加以剖析探討,以釐清各項疑義,進而希冀 求得我國法上最妥善之解釋與適用。第五章:結論。綜合以上各章研究心 得,提出較為重要之論點與個人淺見,以為本文之總結。 |